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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从事国际业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



2021-08-05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8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在本次南京疫情中,凸显出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风险。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韩光祖介绍,民航局已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此类人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直接从事国际旅客进口货物和航空器相关服务和保障的一线工作人员,如机场保洁、搬运、转运、地服等人员实行登记造册、实名制管理,严格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有异常情况随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其次,严格落实一线工作人员防护装备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季节疫情防控特点,科学合理为一线工作人员配足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对需要直接登临航空器,或与航空器外表面直接接触的保洁、地服、维修、勤务、配餐、加油等人员,以及与入境人员货物有接触的人员,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按规定规范穿戴和使用口罩、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三是从严落实从事国际业务一线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一线人员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在工作地和居住地之间实行点对点转运,指定专用通勤车辆。工作期间,避免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员接触,且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国内业务保障,避免交叉作业。

  此外,继续坚持机场一线工作人员全员全程疫苗接种,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从事国际业务的一线工作人员要求做到隔天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轮流安排;其他服务保障人员要求进行每周两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两天以上。加强对机场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第三方外包单位的监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病毒变特点,持续优化防护措施,及时修订运输机场、运输航空公司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韩光祖同时表示,针对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的特点,民航局再次强调要坚决落实防控技术指南中有关国际国内航班服务保障人员不得“混流”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国际客运保障人员“四指定”,即指定工作人员、指定服务区域、指定休息区域、指定场内交通车;国际货运保障人员“四固定”,即作业人员固定、作业场地固定、生产设备固定,休息区域固定;涉及高风险航班保障的机场还要“两集中”,即相关工作区域集中、相关作业人员居住集中,在此基础上,全面升级航班和机场运行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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