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焦点 >> 正文

航空业价格联盟恐成反垄断重点



2013-11-28   作者:肖玮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垄断如何界定成难题 隐形门槛同样须关注

  昨日,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航空业的反垄断主要将瞄准价格联盟。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反垄断大棒向航空业举起,将有助于行业建立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但航企间价格联盟往往通过口头约定等方式展开,所以如何认定价格联盟存在较大的困难。

  反垄断瞄准价格联盟

  “掌握重要的航线资源是航空公司立足的根本,如果不放开航线管制、降低市场准入,航空公司间的竞争就很难真正的形成,而目前航空市场的格局很容易让航企间达成某种默契,形成价格同盟。”马宇透露。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同盟的出现,让他们在购买机票时付出的成本更多。

  据悉,垄断表现形式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然垄断,这是一种天然的垄断,诸如铁路路网、电网、油气管网等。第二种是行政垄断,即因为制度规则上的市场准入障碍而形成的垄断,比如航空。第三种垄断是市场垄断,某个企业凭借强大的市场控制力来排斥其他企业进入,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日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航空业已经被确定为六大反垄断重点行业之一。“一些航企可能在某条航线的机票价格上达成了价格联盟,利润空间很大,而又不会有任何实际证据保留。这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成本与利润的事实数据来证明是否存在价格垄断行为。”马宇说。

  如何界定价格联盟成难题

  但昨日,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多家航企高管均称,国家对于机票定价是有相关规定的,且近期民航局取消了机票下限限制,再加上行业竞争加剧,航企间很难形成价格联盟。

  到底航空业是否仍存在价格联盟?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几年前,国内多家航企在京、沪、渝等热门航线上确实常结成价格联盟,当时各家航企签署书面文件,约定不低于一定价格销售机票。可近几年,随着反垄断压力不断加大,以及航企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基本不会再书面约定价格。但另一方面,由于民航业进入门槛很高,且大部分优质航线、时刻资源均掌握在几家大型航空公司手中,所以很容易在一些黄金航线上通过口头约定等形式合力推高价格。

  “航空价格联盟也就是价格协同行为一直比较难界定,想找到证据更是十分不易,但也并非毫无办法”,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反垄断法设有宽大制度,就是说,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如果一个航企自首,可从轻或免除处罚。此前很多起反垄断案件中,均有企业或相关负责人配合调查。”

  国际法专家郝俊波则称,反垄断调查机关有权力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包括成本、利润明显不成正比,或者在市场竞争中多家企业执行统一价格等明显有悖常识常理的行为,而企业也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就可以认定为价格联盟。

  行业隐形门槛仍须关注

  在很多人看来,航空业的垄断除了价格外,还体现在国企和民资不平等待遇和隐性障碍上。“购买飞机需要审批、时刻以及航线等资源,大部分掌握在国有航企手中,民营航空始终在夹缝中求生,形成国有航企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局面。”奥凯航空创始人刘捷音坦言。

  “虽然企业处于垄断地位,但并不等同于其一定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触犯反垄断法,但不能否认的是,如果一个行业放开程度不够,大型企业很容易一手遮天,包括价格。”郝俊波说。刘春泉也分析,民航业确实存在很多软性门槛,比如虽放开民资进入,但对飞行员流动却进行控制,民企没有飞行员自然难以成立公司,这都可能导致市场以及价格垄断。

  业内认为,此次民航业被列入反价格垄断的重点行业之一,很可能推动更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建设,也有望使消费者享受更加低廉的机票价格。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