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机场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现针对北京新机场项目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项目。
2、建设场址:永定河北岸,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和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之间,距天安门广场直线距离约46公里,距廊坊市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6公里。
3、功能定位:大型国际枢纽机场。
4、航空业务量:2025年机场旅客吞吐量7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万吨、飞机起降量62.8万架次。
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场工程。新建4条跑道及配套的滑行道、站坪系统,新建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的航站楼,配套建设货运站、航空配餐、消防救援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污等公用设施。
(2)空管工程。包括北京新机场本场空管工程,含场内航管、气象、通信、综合保障及场外雷达站、VHF遥控台、导航设施等建设内容,以及新建北京终端管制中心工程,位于顺义区李桥镇中心04街区的B03、04、05号地块,含管制中心各类用房、管制训练设施、VHF遥控台等建设内容。
(3)供油工程:包括机场油库(8×20000立方米储油罐)、机坪加油管线、航空和地面车辆加油站、以及生产指挥调度中心等设施。
6、征地面积:本期机场用地总面积约3031.9公顷。其中北京行政区域用地面积约1806.54公顷;河北省廊坊市用地面积约1225.36公顷。配套空管工程(含终端管制中心及场外台站)用地面积共20.51公顷,其中北京行政区域用地面积约17.05公顷;河北省廊坊市用地面积约3.46公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飞机噪声。根据预测,近期目标年飞机噪声(WECPNL)超过80分贝的村庄有11个,75~80分贝范围内的村庄分别有24个;超过70分贝的学校有23所,其中有7所超过75分贝;有1个卫生院超过75dB。对近期目标年WECPNL超过80分贝的村庄、学校、卫生院采取噪声搬迁的措施,对WECPNL为70~80分贝范围内的学校、卫生院、村庄,根据不同性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
2、环境空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飞机尾气,污染因子主要为SO2、CO、非甲烷总烃、NO2、VOC和颗粒物等。根据预测,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SO2、CO和NO2的日均浓度均达标,非甲烷总烃、VOC的小时浓度均达标。机场通过增加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提高空管效率、实施连续进近等措施减少飞机尾气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使用低氮燃烧器,减少污染物排放。
3、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将导致3031.9公顷的土地变为机场建设用地,对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造成较大改变。项目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机场占地区自然植被较少,由于人为干扰频繁,野生动物分布较少,机场建设与运营,对区域动植物资源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土石方填挖、物料堆放等易引发水土流失。项目需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统筹做好征地补偿、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机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对水土流失加以防治。同时对航站区、场内道路等进行景观绿化设计和建设。
4、地表水环境
机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场内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天堂河,其中部分处理后的废水再经过中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通过中水管网回用于冲厕,以及场内绿化浇灌及道面浇洒,对外环境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场内设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7000立方米/日,拟采用“兼氧-MBR(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同步建设一座中水处理厂。
5、地下水环境
机场建设及天堂河改道对区域地下水流场和水位的总体影响不大。廊坊市白家务水源地地下水开采层位主要为第三含水层组,与其上伏含水层水力联系很弱,机场建设与运营对其水量、水质影响很小。由于机场建设占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其供水供电线路,对水源地供水造成较大影响,水源地需关闭并选址另建。机场在污水处理厂、油库区、垃圾转运站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制定污染监控计划,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6、固体废物
机场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来自航煤储罐和维修区的废污油、喷漆固废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通过垃圾中转站收集分拣后依托北京市市政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通过临时贮存设施收集贮存,最终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油库泄漏、火灾及爆炸,根据预测,在静风和年均风速条件下,油罐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一氧化碳浓度超出半致死浓度最大范围为551米,该范围内无居民,不会造成人员伤亡。通过在油库区设置油泵、阀门控制等防漏油设施、加强电气电讯安全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机场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油库区设置事故池等措施减缓事故环境影响。
8、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雷达场站、导航台站等电磁辐射设备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最高为0.04W/㎡,低于公众照射管理限值(0.2W/㎡),电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国民航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使得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飞机噪声影响有效减缓,固体废物实现市政集中处置,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进一步的信息,公众可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从以下网站下载简本了解:大兴区信息网(www.bjdx.gov.cn)、大兴区环保局网站(www.dxhb.gov.cn)、廊坊市政府网站(www.langfang.gov.cn)、廊坊市环保局网站(www.lfhbj.gov.cn)、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网站(www.cah.com.cn)、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网站(www.cnaf.com)、国寰公司网站(www.edc-dia.org);或在以下地点免费索取简本资料:大兴区环保局、礼贤镇、榆垡镇、安定镇、庞各庄镇、魏善庄镇政府、顺义区李桥镇、廊坊市环保局、广阳区白家务办事处、九州镇、永清县大辛阁乡、固安县知子营乡、东红寺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请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述邮件、信函、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等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或通过所在乡镇政府集中转达。
1、建设单位
(1)名称: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 地址:北京首都机场航安路18号(邮编:100621)
联系人:易巍联系电话:010-64500992
(2)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首都机场航安路11号(邮编:100621)
联系人:李钰联系电话:010-64597707
(3)名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第一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首都机场航安北路中航油大厦(邮编:100621)
联系人:韩韶青、宋天伟 联系电话:010-64561963
2、环评单位
名称: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天培 联系电话:010-84665411
电子邮箱:xjcgzcy@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2014年4月1日。
发布单位: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第一项目部
发布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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