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协议未纳入航空污染规定或致严重问题
欧盟气候行动和能源专员卡涅特周一(14日)称,如果明年就减少全球航空污染的谈判无法取得进展,巴黎气候协议未能纳入针对航空污染的内容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问题”。
之前应对航空污染的努力已告失败。因可能与中国、印度和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战,欧盟被迫收缩一项航空法律的适用范围。本应从2012年起生效的这项法律原本要求所有使用欧盟机场的航空公司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购买污染许可。
据欧盟委员会数据,航空与航运占全球排放约5%,若任其发展,到2050年该比例料增至30%以上。
卡涅特表示,近200个国家达成的协议永远不可能是完美的。他日前赴巴黎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卡涅特称,巴黎气候协议纳入了欧盟的大部分要求,但欧盟也被迫放弃将航空与航运污染纳入协议的计划。之前的《京都议定书》同样未能纳入针对这两个行业的污染控制措施。
“当然我们想要更多,而且航空与航运污染显然是需要考虑的。我们直到最后一刻还在争取,”卡涅特对记者表示。
迫于中国和印度等国家的压力,欧盟被迫将其航空法律的适用范围局限于欧盟内部的航班。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反对巴黎气候协议纳入针对航空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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