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通用航空相关政策标准下周将出台
大智慧通讯社从第三届中国低空经济论坛上获悉,我国关于通用航空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正在酝酿中。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吴万敏透露,在下周举行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将出台系列通用航空相关的政策标准,其中将包括行业标准制定等内容。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执行秘书长柯玉宝表示,2014年我国关于低空空域管理规定也将出台,目前正在积极征求意见中。
此外,中国民航局下属的7个地方管理局正在酝酿我国通用机场建设规范出台。未来对通用机场的规定将包括仪表程序设计、机场各个施工方、验收方等的适航审定规范等。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总工办主任江惠娟透露,目前我国正在修订《通用机场建设规范》。该《规范》的初稿将2013年年底前完成,2014年6月正式出台。修订的背景是因为通用机场涉及的机场类型较多,所以需要进行修订。我国通用机场的建设规模差异较大,投资额从几千万到上亿元不等。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征地、飞行区域等。
我国制定统一的通用机场建设布局规划,主要包括国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各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等。本《规范》按照固定临时分为通用航空永久机场、临时机场等。
2011年,中国民航局机场司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编写了《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初稿)》(下称《标准》),《标准》分为四章30条,对通用机场的选址、设施配备、抗震设护和环境保护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将通用机场分为了三类,一类为开展10座~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3000架次以上,或被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二类为开展5座~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600架次~3000架次,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其他通用机场也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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