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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服务航空港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



2013-12-23   作者:栾姗  来源:《河南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2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九项政策服务航空港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

  区域规划实验区自定。实验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实验区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

  项目3天内办结。确需经市有关部门向省上报的相关项目或原行政区划申报的国家项目,经实验区审查后,市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或相关县市3日内办结相关手续直接报送。

  科技创新资金享“双份”。经省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可享受省、市资金和政策扶持。

  企业预算直接申报。财政补助直接申报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程序上,企业报送的预算申报书,由实验区财政局直接推荐申报。

  房产开发权限委托实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住房保障、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安全”等房地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能委托实验区实施。

  质量、环保可自行检测。实验区将设立自己的质量监管体系,并设立实验区综合检测站,承担实验区范围内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

  成立环境监测站。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和地表水考核断面,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等工作。

  争取省级政法边检编制。向省编办、省公安边防总队争取行政编制和政法、边检等专项编制分配指标相关方案。

  保险与省人社部门直通。实验区社保机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与省人社部门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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