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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草案)》审议通过



2013-12-25   作者:罗伟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12月25日消息:12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草案)》。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苏权列席会议。

  2011年,内蒙古机场集团正式启动立法工作,经过与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沟通,《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办法》共七章55条,从规划建设、安全运营、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管理等方面为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明确机场的公共基础设施定位。《办法》还将明确城市规划过程中对于机场发展的要求,城市规划部门与机场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并确定机场活动涉及到的民航主管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办法》的出台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区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和提高人民的出行条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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