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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10月26日起施行新规章 规范航空公司代码使用



2014-08-27   作者:平亦凡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规范航空运输市场、提高运营效率,民航局日前修改了三部规章,允许具有绝对控股关系的母子航空公司间共用二三字代码,但是,必须告知消费者所坐航班的实际承运人。该规章将于今年10月26日起施行。

  所谓二字代码,是指由国际航协分配给各航空公司用以代表该公司的代码,如国航为CA、东航为MU、南航为CZ。三字代码,是指国际航协的三字结算码,通常在行程单上注明,如国航为999、东航为781、南航为784。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共有运输航空公司48家,其中,部分航空公司没有申请自己的二字代码,选择与母公司共用二字代码,包括国航的大连航、内蒙古航,东航的东航云南等。

  民航局方面指出,按照改后规章要求,仅具有绝对控股关系的航空公司之间才可以共用二三字代码,且此类航空公司之间应当签订商务合作协议,并向民航局备案,接受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民航局放开我国对共用二三字代码的限制,是为企业“松绑”,给企业更多自主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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