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改革新要求,今年在编制201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的同时要编制2016-2018年支出规划。为做好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和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016-2018年度)》(民航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指南确定的范围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条件
(一)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含);
(二)属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议、合同、发票等;
(四)未享受过中央财政或其他相关补助资金支持;
(五)2017、2018年度申报项目如无法满足上述(二)、(三)条件,则至少应提供项目相关规划文件等材料。
三、项目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各单位应分年度提出2016-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文件材料。课题研究类项目申报前应与对口业务司局进行沟通,避免无效或重复申报。
(二)机场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区管理局进行初审。各地区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各航空(集团)公司、各保障企业汇总下属单位项目后直接报我司,抄送计划司。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17日前汇总有关材料正式行文上报,电子文档同时发至以下邮箱:minhangkuaibao@caac.gov.cn;请务必确保电子文档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民航局财务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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