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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5-07-14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改革新要求,今年在编制201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的同时要编制2016-2018年支出规划。为做好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和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016-2018年度)》(民航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指南确定的范围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条件

  (一)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含);

  (二)属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议、合同、发票等;

  (四)未享受过中央财政或其他相关补助资金支持;

  (五)2017、2018年度申报项目如无法满足上述(二)、(三)条件,则至少应提供项目相关规划文件等材料。

  三、项目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各单位应分年度提出2016-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文件材料。课题研究类项目申报前应与对口业务司局进行沟通,避免无效或重复申报。

  (二)机场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区管理局进行初审。各地区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各航空(集团)公司、各保障企业汇总下属单位项目后直接报我司,抄送计划司。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17日前汇总有关材料正式行文上报,电子文档同时发至以下邮箱:minhangkuaibao@caac.gov.cn;请务必确保电子文档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节能减排申报书(2016-2018).doc

  附件2-1:节减减排非研究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2:节能减排研究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经济支出分类明细表.xls

  民航局财务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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