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查获随身携带警用瓦斯过检
7月31日,上午08时许,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4旅检现场,查获一起携带警用瓦斯乘机事件。在国内旅检安检通道,开机员检查员小刘正在认真仔细的检查着乘机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在对乘坐3u8918由厦门前往昆明,杨先生行李包进行检查时,发现包内有一瓶淡绿色喷雾,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判定这是一瓶瓦斯。随即通知开包员检查员控制住该行李,在询问杨先生是否带有瓦斯后,杨先生有明显的回避。随后开包员检查员在得到允许之后将包打开将瓦斯取出经观察,该瓦斯上有明显“警POLICE察”字样,属于警用警械具类。随即将该杨先生行李二次过检并未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当即通知了值班领导,及后值班领导将该名旅客交由民航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温馨提醒广大出行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带这些东西是明令禁止的,如携带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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