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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无聊冒充塔利班 谎报机场有炸弹获刑一年半



2013-11-21   作者:张宇  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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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塔利班谎报炸弹 酒后无聊模仿新闻 当庭获刑一年半表示不上诉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80后小伙冒充塔利班谎称首都机场有炸弹,涉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理,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公诉人称,张某今年24岁,无业,租住在房山区城关镇。2013年5月16日中午,他喝了几瓶啤酒后,在自己居住的出租房内看新闻,当他看到新闻报道说有人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致使航班延误的新闻后,自己也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我当时就是喝多了,顺手拿起手机就打了110。”被告人张某说,“我告诉警察我是塔利班,我有个哥们去机场安装炸弹了。”

  “我不知道塔利班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塔利班很厉害。”张某回答公诉人的讯问说,“就是看电视新闻这样说,我就模仿了。”

  张某的一个报警电话,造成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采取了多项紧急应对措施,除了加强检查力度,还增派警力(含民警5人,特警16人,巡逻车一辆和两人),加强巡逻防控。

  报完警后,张某立即关闭手机。酒醒后,张某意识到“自己可能犯错了”,于是将手机摔烂扔到屋后的水沟里了。当天晚上8点,张某被传唤到案。

  检察机关认建议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其6个月至一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据《刑法》规定,判处其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外追访

  截至今年9月份,以机场或飞机为目标,散布或者传播恐怖信息的案件就有80多起。为何此类案件多发?如何有效预防?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

  “这类犯罪的简易性和对违法代价的低估是这些人选择‘谎称飞机有炸弹’的一个原因,”李玫瑾说,“但是,我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这些人缺乏公民意识,缺乏作为一名公民的责任和约束。”

  李玫瑾说,此案中的被告张某来自农村,从一个他熟悉的环境来到陌生的城市,势必会有一定的无根感和挫败感,“加之缺乏足够的学校教育,他们会认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警察找不到他,更不了解这种行为后果的严重性。”

  “一个电话就能引起一群人的混乱,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成了他们宣泄自己负面情绪最简便,也是最过瘾的方式。”李玫瑾说。

  “但是,我不认为法律的严惩是预防这类犯罪行为最有效的办法,法律的惩罚往往具有滞后性。”李玫瑾强调说,“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因此,事前的教育和宣传更有效,特别是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同时,李玫瑾认为,新闻媒体要注意传播的效果问题,“本案中的被告是模仿了电视新闻中的犯罪行为,很明显,这种新闻就起到了反作用,也许警示类的新闻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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