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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运行李整条烟变6包 专家称法规落后维权难



2014-03-06   作者:张树婧  来源:人民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前天凌晨,王先生乘坐航班抵京,取了托运的行李箱直接回家。谁想箱内整条的真龙香烟被拆开包装,竟然少了4盒。对此,航空公司机场行李问询处表示,落地7天内可带着行李箱申报物品丢失,之后等待调查结果。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律师表示,航空行李丢失索赔时,很难调查举证,即使获得赔偿也十分有限,旅客维权难。

  前天凌晨,王先生乘坐航班由桂林抵达北京后,立刻拿着行李离开。谁想到家后,他才发现行李箱里放的整条真龙香烟被拆得乱七八糟,而且少了4包。“怎么会有这种事?在桂林机场是我亲自办理的托运,到T3航站楼后行李一出来就直接拿走了,中间只有工作人员经手。因为箱子没设密码,被人私自翻动了吗?”

  王先生表示,虽然价钱不高,一包烟30元,共损失120元,但是很生气,本来很信任机场托运,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

  北京晨报记者联系了机场行李问询处,工作人员表示,在飞机落地后7日内,乘客可携带行李箱来到T3航站楼二层的办公室,申报物品丢失,之后会有工作人员详细调查,等待调查结果。

  对于航空托运行李索赔,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律师表示,乘客维权艰难。“机场需要去一个一个查看监控,才能确认王先生的行李是否被工作人员私自打开,工作量很大。如果王先生不满意处理结果,提出诉讼,就需要提供行李是在机场托运过程中丢失的证据。即使可以获赔,金额也很少。根据相关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张律师说,我国相关规定中,特别要求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对此,张起淮律师表示:“该规定相对落后,与之后颁布的《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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