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男子为留媳妇谎称飞机有炸弹
飞机上有炸弹!公安机关接到34岁左某报警,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却发现这是假警。男子报假警只是为了留住因吵架生气准备离去的妻子。5月30日,记者从东陵区人民法院法官姜俊伟处获悉,这起沈阳首例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案已经审判生效。
报假警拦媳妇:她身上有炸弹
“110吗?我媳妇现在在飞机上,她身上和行李里都有炸弹!”
2013年11月25日15时55分,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报警,一名男子用手机向民警讲述了这一险情。
“你叫什么名字?联系方式多少?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姓左,我现在就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候机楼26号登机口。”
机场公安一方面紧急叫停已经启动准备驶往跑道的飞机,一方面紧急调派民警火速赶往26号登机口。飞机停驶后,民警立即登上飞机找到左某的妻子,将其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了安全检查,结果并没发现有炸弹。
原来,左某和妻子经常吵架,每次吵架后,妻子都会跑到娘家长沙去。事发当天上午,左某和妻子再次发生争吵。妻子越想越生气,一气之下买了飞机票准备回长沙。左某获悉后带着女儿驾车火速赶到机场进行拦截。
飞机延误两小时:他被判二缓二
左某赶到机场时,妻子早已过了安检门。左某求安检人员,“求你们了,千万别让我媳妇走!”
安检人员进入机舱找到了左某的妻子,转达了左某和女儿前来找她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留下来的想法。然而,左某的妻子说什么也不同意,安检人员只好将左某妻子的意思转告给左某。
眼看到飞机已经启动,缓缓驶离登机口,正准备往起飞跑道滑行,左某意识到妻子即将离去不再回来,情急之下便想到了报假警这招,希望能将妻子拦下来。
事情查清了,只是虚惊一场。但因为左某报假警,飞机延误了整整两个小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航行,给航空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左某报假警,虽然拦下了妻子,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近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左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左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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