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用激光笔照射飞机或将处10万罚款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6月26日消息:记者从深圳机场了解到,近期机场区域发生了多起飞机在飞行过程中遭到人为使用激光笔照射的事件,给飞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据介绍,此类行为违反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据了解,激光笔又称为激光指示器、指星笔等,是一种把可见激光设计成便携的笔型发射器。根据波长的不同,常见的激光笔有红光、绿光、蓝光和蓝紫光等种类。其中绿色激光笔最为常见,其光路笔直稳定,能够做到数千米焦点不扩散,因此多被作为天文学上给天体定位和天文教学的工具。
机场工作人员近期在走访时发现,福永街道等区域有很多摊位都在销售激光笔,而且部分功率达到100-300mw。部分消费者出于好奇心理,夜间时用其来照射航行中的飞机,主要集中在机场北端3-8公里处的福永街道和沙井街道辖区西侧。
“一些机场附近的居民,在晚上玩激光笔的时候照射飞机,觉得很有趣,却全然没有意识到会威胁飞行安全”。据机场方面介绍,如果激光照射到飞行员眼睛,可能导致飞行员在短时间内视力下降甚至致盲,对正在运行的航空器以及乘机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即便激光不直接照射飞行员的眼睛,也会在驾驶舱玻璃上形成光晕,影响飞行员视线。
虽然目前很少发生激光照射导致的航空事故,但在许多国家,用激光器照射飞机的行为也是明文禁止的。2012年美国加州中部一名男子涉嫌用高倍激光指针照射警用直升机,被联邦法庭判处14年监禁。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发生过因激光照射飞机而被处以监禁或重罚的事件。
我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第七十九条指出,违反条例规定“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刑法》第116条规定,涉嫌破坏航空器且足以使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机场方面提醒周边居民和消费者,用激光笔照射飞机会对飞行员以及飞机上的旅客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是涉嫌违法的行为。因此要谨慎使用,以免因一时好奇而违反法律法规,危害航空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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