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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提醒:充电“神器”千万别托运



2014-08-15   作者:祁旭敏 罗志娟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8月15日消息: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明确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瓦特小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并且在飞机上不得打开充电。

  近日,记者在白云机场发现,不少旅客对这一规定并不熟悉,不少旅客依然将“充电宝”放在托运行李中。日前,机场代理航班方面托运行李被查扣再次检查的较多,每天由 10件左右增加至近100件。

  为免延误行程,机场方面再次提醒旅客,请旅客出行前检查好行李物品,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等禁止托运的危险品,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一个舒心顺畅的旅程,也给大家的飞行安全提供了又一道保障。

  据白云机场航空运输服务分公司值机工作人员介绍,日常生活中俗称的“充电宝”,指的是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也就是说,“充电宝”本质上是锂电池。实际上,民航总局发布的这一新规定在各大航空公司已执行了不少时间,早在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锂电池不能跟随行李托运,只能随身携带,每人最多带2块,而且必须做好保护措施、防止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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