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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不能托运 白云机场连日来查截行李8800多件



2014-08-22   作者:孙志彬 罗志娟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8月22日消息:日前,民航局发布“充电宝”新规,明确严禁托运“充电宝”,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两个登机,但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瓦特小时,并且在飞机上不得打开充电。 近10天以来,白云机场查验到夹带“充电宝”的托运行李已超过8800件,日均高达800多件,有不少旅客仍不太清楚“充电宝”不能够托运。

  8月15日,一位70多岁的张姓旅客,因为行李内携带了“充电宝”,安检员在问他时,他还坚称没有这些东西,最后打开箱子找出了一个“充电宝”,张老伯这才恍然大悟,说是他女儿装的行李,他根本不知道那个白色的盒子叫“充电宝”,最后,老人把“充电宝”放在随身的包里乘机。

  8月16日,一位乘坐航班前往新加坡的旅客李小姐,因为托运行李里夹带了充电宝需要检查,在安检打开后,发现里面有可爱的“小黄人”,一问之下,李小姐说是她男朋友送的礼物,最后她从行李取出,随身携带两个。

  机场工作人员建议,旅客可在出行前检查行李,如需携带“充电宝”,可提前放到手提行李上飞机,当然容量、数额须符合规定,此外,无论什么特殊形态的“充电宝”按规定同样不能够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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