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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一飞行员被曝精神异常仍工作 航空公司否认



2015-03-11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网络上的一则消息引起部分旅客不安。有人举报称东航一名飞行员从2010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并辗转多家医院问诊,但在其患病期间,仍从事航班飞行任务。

  3月9日晚,东航通过其官方微博辟谣称,该网络信息不实。经过民航局及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部门鉴定,被举报飞行员无任何精神异常现象。对个别人员的侵权行为,东航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传飞行员训练时曾失事

  有人发帖称,从2010年起,东航上海飞行部一名执飞空客A330型的副驾驶飞行员出现精神异常现象。次年3月开始,该飞行员先后在上海及广州等多家医院因精神问题就诊。2013年,其病情严重,出现幻听和被害妄想症状,失控打人砸物,长期失眠。

  发帖人还“爆料”,这名飞行员的异常症状影响到其日常工作,在2013年进行模拟机训练时,操作失控导致失事。东航上海飞行部已经获知上述情况,但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涉事飞行员并无精神问题,仍安排其担任飞行任务。目前,该飞行员已被暂时停飞。

  调查显示飞行员曾诉请离婚

  根据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被举报的飞行员与上述信息的“爆料人”现在是夫妻关系,正处于婚姻纠纷中,并曾有离婚诉讼。

  据悉,双方的离婚诉讼发生去年5月至8月,受理法院为闵行法院。被举报的飞行员系男方,作为原告诉请离婚。男方诉称,婚后被告暴烈的性格逐渐显露,经常无端谩骂原告,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和工作。双方自2013年7月起分居,后原告于2013年8月起诉离婚,但未获法院支持。现双方夫妻关系无任何改善,故再次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爆料人”系女方,是被告。女方辩称,男、女方婚姻期间,男方曾在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也曾至心理咨询专家处进行咨询,所以男方的诉讼能力存在缺陷,希望进行司法鉴定。女方不同意离婚。

  去年5月20日,第一次在闵行法院庭审时,双方均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女方向法庭提供了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记录、向心理专家咨询记录及咨询时间表。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得到了男方的认可,但男方也提出异议:“双方仅是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才去做心理咨询,而且是双方一起去的,不能说明精神状况有问题。”

  对于女方表示受到家暴的说法,男方的说法是双方争执中推搡导致,而争执的原因是双方当时在银行有100多万元存款,但女方把钱划走了。不过,女方称自己为了帮助男方找精神专家花了很多钱,现在账户里只剩下十几万元。诉讼中,男方坚持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闵行法院调解未成。

  这场诉讼之后,女方曾向长宁区法院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法院曾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安排对该飞行员作司法精神病鉴定,但最终没有鉴定。此事目前的进展是,女方已于今年2月26日撤销鉴定申请。

  [东航表态]

  被举报飞行员无任何精神异常情况

  东航方面于3月9日晚通过微博对此事作出官方回应,称针对网传个别飞行员的举报信息,经调查核实,该飞行员是东航员工。

  2014年和2015年初分别经过中国民航局及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测评和精神鉴定等严格检查,无任何精神异常情况,网传相关信息不实。据了解,此事系个人婚姻纠纷,员工本人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东航强调,该公司严格遵循民航局关于飞行人员资质管理的规定,确保飞行技术和健康标准。对个别人员的侵权行为,东航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链接]

  飞行员心理健康有严格管控

  “飞行员心理健康一直是作为健康指标需要检查的。”申城一航空公司资深工作人员表示,而且每次飞行前,都会有医务人员检测飞行员的身体状况,看是否符合飞行健康条件。

  专家也介绍,中国民航对空勤人员有着科学的健康管理体系和严格健康管理规定,目前形成民航局航空卫生处监督检查、各地区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健康评估、各航空公司航空医师对空勤人员实施健康管理的三级健康管理体系。

  空勤人员作为特殊人群,有着严格的健康要求。目前有关空勤人员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有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和《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R2),各航空公司根据上述法规制度制定本公司的航空卫生保障与管理手册。

  民航局每年委任体检机构对空勤人员进行定期的体检鉴定,各航空公司航空医生对空勤人员特别是飞行员实施日常的健康管理,在执行航班任务前进行航前体检,如执行任务的空勤人员发生健康(生理、心理)问题时,航空医师或者体检医生对照飞行员体检标准进行健康状况判断和措施建议,未得到航空医生许可,空勤人员不得履行其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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