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干扰 飞行界的“隐形杀手”
俗话说,“天高任鸟飞”。然而,对于民航飞机而言,在空中飞行时必须时刻听从地面的指挥。作为机长和地面的通话渠道,以及飞机与地面的重要联系方式,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可谓是民航安全的“生命线”。它的畅通无阻意味着航班、旅客乃至地面的安全。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电磁干扰被喻为飞行安全的“隐形杀手”,它给飞行安全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一旦频率受到严重干扰,飞机在空中会“耳聋”甚至“失明”,极易发生事故,甚至造成空难。
“黑电台”干扰 多个航班受影响
1月9日深夜,大连机场导航信号受不明电磁干扰,导致机场当天夜间4个着陆航班盲降信号不稳定,影响后续航班正常运行。大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经过排查,初步判断干扰源为晚间播放药品等“黑广告”的非法电台。
大连机场飞行区管理部经理王文斌介绍,他们根据干扰信号出现的时间规律,进行了查找定位,最终确定“黑电台”发射源的天线位于中山区鲁迅路花样年华3期公寓楼顶,发射机位于该公寓楼的3010房间。随后,大连市无线电委员会与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文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电台予以没收,干扰随即消失,大连机场航班运行方恢复正常。
大连市无线电监测站监测科科长张立斌说:“非法电台产生的带外杂散信号对大连空管站的对空电台造成了严重的同频干扰,严重影响了航班机长和地面的通信。”
业内人士分析,“黑电台”的影响半径为300公里,也就是半小时的航程,正是飞机起飞降落最危险的阶段。如果地面完全听不见呼叫,飞机有可能处于“失联”状态,威胁飞行安全。
频频现身 “隐形杀手”威胁航空安全
据了解,像大连机场这样的民航通信系统受“黑电台”电磁干扰的案例并非首例。2013年11月23日,一架飞机刚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离地升空,等待地面塔台的下一步指令。本来无线电话筒里传来的声音应当是“CA4107,高度3300米出走廊,金堂报告”,可飞行员在接听指令时听到的却是出租车司机“晚上吃蹄花还是羊肉汤”的闲聊,并伴有严重的杂音。2014年3月,一架飞机在飞临山东聊城上空时,突然受到一段较强的不明电波干扰,无法与地面进行通信。随后,民航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了举报。
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电磁干扰主要是指民用航空所用的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其他无线电设备的干扰,导致信号接收异常甚至无法接收信号的现象。之所以将其称为“隐形杀手”,是因为相对于恶劣天气、机械故障、人为差错等引发飞行事故的因素来说,电磁干扰不仅飘忽不定、难以捉摸,而且随时都有可能在最繁忙、最紧张的航路上给航空安全带来致命一击。据悉,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航空安全报告系统的多份意见书都引用了一些可能是无线电干扰所引发的空难报告。
与其他看得见的有形损害不同的是,电磁干扰的破坏力体现在可以在短时间内对3类主要设备“一网打尽”,强干扰源可以同时导致通话中断、雷达失效、导航信号失真。虽然民航的大多数设备都有备份,即主机发生故障后,可以马上启用备机,并不影响使用,但电磁干扰可以令主备机同时失效。
此外,电磁干扰带来的不仅是安全隐患,还会导致航班延误,影响民航运行品质的提高。大连机场距市区较近,周边电磁环境更加复杂,此次非法电台干扰就对机场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1月9日23时5分~23时43分,连续有4个航班反映航道信号存在抖动现象。当晚天气状况良好,机组采取了其他相应措施保证航班飞行安全。如果当时天气条件恶劣、能见度低,极有可能造成航班复飞、备降或返航,甚至可能导致机场关闭。
多部门联合 加大打击力度
无线电排查范围广、难度大、耗时长,这就导致电磁干扰问题难以当即解决。所以,民航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在治理无线电干扰的过程中,光靠技术查找是远远不够的。治理电磁干扰应该以预防为主,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审批管理等方式,从源头上遏制电磁干扰的发生,让无形的干扰消失于无形之中。而面对当前电磁干扰的严峻形势,如何保护民航无线电频率安全也引起了国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早在2003年,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空管委和民航总局就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2014年,工信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将开展非法设台专项治理活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会同通信、广电、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加大了依法治理伪基站、卫星电视干扰器、非法广播电台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力度。
与此同时,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也从各个方面不断加强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完善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维护机场良好电磁环境,加大对违章设台的查处力度,对涉及航空无线电频率的重大干扰开辟快速通道,提高航空无线电干扰查处效率。同时,将民用航空专用频率监听监测作为日常监听的重点内容。此外,还结合召开会议、开展无线电安全保障演练、进行专项整治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的重要性。
然而,目前我国仍在沿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非法电台的处罚最高只有5000元罚款或吊销其电台执照等;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虽然2014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尚未付诸实施。因此,如何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增加违法成本,才是合力打击“黑电台”、消除隐患的首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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