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被拒竟“诈”机 致使航班延误 男子获刑1年
要求航空公司退票被拒绝,吴某为发泄心中不满,编造“炸机”的谎言,致使航班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46550元。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8月1日,吴某订购了一张2014年8月4日从深圳到常州的机票,之后他因故不能乘坐该航班,便要求航空公司退票,遭到拒绝后他极为不满,在8月3日晚匿名举报称:有人携带C4炸药准备炸毁该航班。后经核实该匿名举报信息为虚假恐怖信息,匿名举报人为吴某。
吴某的行为致使航班延误,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6550元。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宝安区法院认为,吴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发后,吴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最终以吴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深圳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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