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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受处罚



2015-04-13   作者:杨勇 陈毅水 李高峰 闫勇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5年4月13日19时55分,乌鲁木齐机场候机楼派出所T3值班室接到安检报警称有位旅客身份证与本人不符,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出动两名警力赶到安检现场将该旅客带回值班室。

  经对该旅客进行询问得知,该旅客名叫热某,有吸毒史。热某称其所冒用的身份证是在街上捡到的,今天要带5个月大的儿子回喀什,因为以前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担心不能乘坐飞机,所以就想用捡到的身份证乘坐飞机。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热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解到了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乘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由于热某承认错误态度诚恳,并且还有一个5个月大的婴儿需要照顾,派出所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贰佰元人民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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