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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机场一旅客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机被拘7天



2013-04-06   作者:冯丽文 符福建  来源:民航资源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期,一名企图持假身份证登机的旅客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简称“美兰机场”)乘机时被查获,并被处以7天拘留的行政惩罚。

  3月29日上午9时许,购买了海口飞往深圳机票的岑某,本想借用假身份证混上飞机,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假证件,没能逃过美兰机场安检人员的火眼金睛。最终岑某不仅未能乘机,而且还因此被机场派出所行政拘留了7天。

  经机场派出所民警仔细核查,岑某所持身份证为假身份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民警通过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查实,岑某真实的身份姓余,广东陆丰人,而余某所持假证上的信息岑某是广东佛山人。虽然两人长相天差地别,但余某竟然张冠李戴,冒用岑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将其照片更换成自己的照片,办理了假证。因有出行需求,余某本想瞒天过海持假证乘机,骗过安检,结果却被美兰安检人员识破了。

  据了解,余某这种制持假身份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持有假身份证的公民,要受到200至1000元的罚款或10天以下的拘留,机场派出所据此对余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海口美兰机场提醒广大旅客,乘机出行要带好有效证件,不要持假证或冒名登机。乘机可携带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内大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官证、海员证、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

  而对于出现过期或遗失身份证的旅客,只要能提供自己身份证明的相关信息,如: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者通过提供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到的遗失人信息证明,美兰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即可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该证明只限于一次性乘坐当日当班民航班机使用。对持变造证件、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或涂改证件的旅客,根据相关法律,美兰机场将不予放行登机,并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希望广大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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