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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查获旅客携带伪造证件乘机案件



2015-04-18   作者:冯磊 陈毅水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5年4月17日下午7点左右,乌鲁木齐机场T3候机楼派出所接到一起安检移交,有两名旅客携带伪造军人残疾证件及军人退伍证件过安检时被查获。

  我单位得知后立即出警两人,将其带回值班室,经民警审讯得知,二人准备从乌鲁木齐前往长沙,在当地购买服装回来从事服装生意。使用的伪造证件是其朋友托他人办理,每人制造证件费用850元,民警与二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联系核查二人的身份信息,现实表现良好,无可疑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2款,决定对以上二人每人处罚200元,当场缴纳,没收其伪造证件。

  乌鲁木齐机场民警提示:私自购买、使用伪造证件是违法行为,每个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使用伪造证件,到头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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