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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取消尼泊尔之旅 25%机票退票费引质疑



2015-05-05   作者:刘智宇  来源:长江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一场8.1级的强震,打乱了市民蒋女士筹划半年的尼泊尔之旅,更让她糟心的是,致电航空公司要求退票,被告知须扣手续费600元。“机票一共才2300多,手续费就扣了这么多,这合理吗?”昨日,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诉苦。

  去年8月,市民蒋女士制定旅行计划,准备由武汉去往西藏,再由西藏前往尼泊尔。为此,8月9日,她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官网上预定一张联程机票:10月2日从尼泊尔加德满都飞往广州,10月3日再由广州转机回武汉。加上税费,机票总价2386元。

  计划没有变化快,由于行程变动,蒋女士放弃了尼泊尔之行。她当即致电南航客服要求退票,客服则建议她改签机票:“您可以在一年之内改签到任意日期。”

  蒋女士一合计,接受了客服的建议,决定日后再挑选合适时机改签机票。谁曾想,筹划了半年的尼泊尔之旅,因为一场8.1级的强震彻底改变。“地震以后,我打消了去尼泊尔旅游的念头。”蒋女士致电南航客服要求退票,却被告知退票须扣600元手续费。“机票一共才2300多,手续费就扣了将近三成。”蒋女士大吃一惊,质疑其合理性。

  退票收取手续费,是否有规可依?昨日,蒋女士提供的机票订单信息中,“使用条件”一栏中确有注明“取消,客票完全未使用,罚金为CNY600.0”字样。

  昨日,记者就此致电南航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坦言,订单中的“罚金”即为手续费。手续费为何如此高,对此,客服人员查询后补充道,蒋女士购买的是经济舱折扣票,改退票时均须扣除一定数额的手续费,“不清楚为什么扣600元,这是公司的规定”。

  近期,不少航空公司为涉及尼泊尔的航班免费办理改退票服务,蒋女士的机票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条件?客服人员表示,此优惠仅限购票日期在4月25日(含4月25日)之前,起飞日期在4月25日(含)到5月25日(含)之间的航班,蒋女士无法享受这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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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订单具备法律效力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分析,旅客通过航空公司官网购买了机票,订单相当于《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航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改退票业务,没有问题。

  业内人士介绍,各家航空公司对于改退票手续费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根据机票折扣力度而定,折扣力度越大,手续费收取比例越高,从5%至50%不等,部分特价机票甚至不接受退票。旅客预订机票时,应看清各航空公司退改签条款,以免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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