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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为何频繁“迟到” 延误赔偿到底谁说了算?(图)



2015-06-29   作者:  来源:渤海早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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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航班正常率为68.37%。飞机常常“迟到”,“延误属正常、准点属幸运”成为一些旅客乘坐航班的感受。 航班延误为何越来越多?延误赔偿到底谁说了算?

  准点率不足七成 飞机频繁“迟到”

  6月16日,海口市民赵启刚拨打东方航空客服电话,对方告知航班延误不属于航空公司造成,故无法提供延误补偿。

  赵启刚于5月26日乘坐FM9270从海口飞往上海遭遇延误,原本14点30分航班延误至19点20分起飞。期间,航空公司为乘客提供免费饮料并向乘客解释航班遭遇“空中管制”,尽管航空公司采取一系列举措仍难以抚平赵启刚的不满。

  赵启刚的遭遇只是一些遭遇国飞机晚点乘客的缩影。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2014年全国民航航班运行效率报告》显示,去年我国航班正常率为68.37%,准点率不足七成。

  这份报告说,大陆航班准点率在2009年前都达80%以上,但2010年开始持续下跌,到2014年下跌到68.37%,年均下跌1.46%。而延误30分钟以内的航班数量占比最大,达36.09%;延误4小时以上的占比2.88%;还有约2.76%的不正常航班为取消、返航或备降航班。

  事实上,“延误属正常,准点算幸运”成为近年来一些国内乘客的感受。因为“等待的焦躁”,今年上半年,北京、上海、昆明等多地机场均出现因航班延误引发的乘客同机场、航空公司之间不同程度的冲突,“候机楼暴力”也让中国民航业感到尴尬。

  延误原因似迷 乘客“雾里看花”

  记者采访各航空公司得知,影响航班准点的因素很多,不仅是天气,机场、航空公司等也在航班准点率中扮演重要角色。

  报告显示,去年导致航班延误最主要因素是公司、空管(含流量)和天气原因,分别达到26.41%、25.33%和24.34%。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位飞行员介绍,“航空公司自身原因”主要包括飞机晚到、调配原因、机械故障及空勤人员操作延误等,其中飞机晚到是最重要的原因。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也有不少航空公司为了获利,把航班安排过密,这样一旦一架飞机出现问题,会连累后面很多航班。虽然民航出台过延误赔偿的规定,但赔偿金额并不高,延误问题也难以引起航企的足够重视。

  而报告中提及的“空管”(含流量)则成为现实尴尬。在航班延误中,除了天气原因,“流量控制”“航空管制”常常是乘客听到最多的解释。相对于看得见的天气,这些在乘客看来“莫名其妙”的延误原因,也更易引发乘客的不解与愤慨。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经济与管理科学研究基地教授李晓津表示,导致飞机延误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日益增长的航班与空域资源之间形成的“剪刀差”。“目前,中国航班增速很高,但是民航可使用的空域却相对较少。‘空路’比较拥堵,空域负荷才是航班延误的瓶颈问题。”

  据报告统计,在空中和地面保障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国年度航班量近10年保持持续增长。数据显示,我国航班起降架次由2006年的340万架次增至2014年的750万架次,增长了130%,年均增长达10.8%。而在每天15个小时繁忙时段内,北京、上海虹桥、广州、深圳、成都和重庆机场的平均小时起降架次都超过了民航局公布的小时容量,机场和空管保障单位每天都长时间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网民“龙图”说,航班延误之后,机场方面和航空公司往往在一句“抱歉通知”之后,似乎“天气原因”“航空管制”成为“免死金牌”而对于乘客而言,官腔式的“万能抱歉”传递的有效信息太少。“延误原因似谜一样,各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方信息不一致,各方都想把责任推开。在信息发达的今天,乘客又怎能满意?”

  延误补偿 到底谁说了算?

  随着航班延误成为“常态”,那么如何保护乘客权益?延误补偿到底谁说了算?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绝大多数航空公司尚未推出补偿规定,一个重要原因是延误责任难以界定。

  中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当航班出现延误时,航空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哪些责任,则要根据延误的原因来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因恶劣天气或军用航空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乘客享有知情权及选择权,但不能因此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航空公司负有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补偿责任。而对于因机场、机组或调配不当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乘客享有赔偿请求权。

  然而,在操作层面上我国缺乏行之有效的相关法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强表示,监管缺位使航空公司并不用为实际存在的管理不当甚至违规经营付出代价。《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61条规定:“承运人和其他各保障部门应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共同保障航班正常,避免不必要的航班延误。”

  王永强认为,这番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会沦为一纸空文。而《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只是指导意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李晓津表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监管机构的缺失,使得航空延误补偿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面对航空公司参差不齐的补偿标准和执行力度,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他建议,事前可借鉴美国航空数据网站FlightStats做法,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各大航空公司准点率数据,便于乘客选择参考。(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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