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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米高空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 乘客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5-07-15   作者:朱赤 刘晓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办理了新疆首起旅客因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5年06月18日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接到地面指挥中心指令:有旅客在CA4191航班上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致使飞机驾驶舱内安全门预警系统预警。19时11分该航班落地后,新疆机场公安局民警迅速出警展开侦查工作。经立案侦查,查明旅客陈某在飞机飞行过程中(飞行高度10000米、速度每小时850公里、当时时间17时30分)出于好奇擅自拉开应急舱门操纵手柄盖板,致使飞机驾驶舱内安全门预警系统预警,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2015年7月7日,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新疆机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执行逮捕。

  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提醒广大旅客,乘坐民航班机时要文明、理性,共同遵守客舱的公共秩序,为他人,为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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