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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8万多托运物 国航按规赔两千



2013-08-21   作者:王立军  来源:《沈阳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若托运前未交保值附加费

  就只按重量赔付,律师称“不公平”

  8万多的物品托运过程中丢失了,市民吕先生无数次寻找国航相关部门解决,可国航却只答应赔偿2000元。8月20日,吕先生找到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讲述了自己丢包维权遭遇的不公待遇。

  贵重托运物竟没随主人上飞机

  今年4月11日,吕先生和妻子一同从欧洲乘坐飞机回到北京。在北京,吕先生乘坐国航CA1635航班返回沈阳。因为化妆品不让带上飞机,吕先生只好将行李箱托运。办理托运手续时,吕先生说工作人员没有问他是否需要办理保值手续,所以他没有办理。

  飞机降落桃仙国际机场,吕先生前往行李处领取托运行李,却发现行李不见了。随即,吕先生来到机场行李查询处查询,发现行李根本就没有跟随上飞机。吕先生在登记完相关信息后,只好回家去等。

  经查询,因为国航方面工作失误造成行李丢失,已经无法找回。吕先生说,自己行李箱里除了装有1万多元的化妆品外,还有LV、香奈儿等多个名牌包,物品总价值8万余元。此外,行李箱里还有家房门钥匙、轿车车钥匙等物品。

  8万多损失只能换来2000元赔偿

  事后,吕先生无数次找到国航公司客服人员寻求解决,可国航方面表示只能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吕先生说,国航方面说按行李重量进行赔偿,每公斤赔偿100元。根据托运单显示,吕先生所托运的行李箱有20公斤重。国航方面表示只能赔偿给吕先生2000元现金。

  吕先生说,自己行李箱丢失了,责任在国航,可国航至今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赔礼道歉。另外,行李箱里有那么多贵重物品,国航只赔这么少,自己无法接受。此后,吕先生无数次拨打国航客服电话寻找相关负责人,可多数情况下打不通。

  8月20日,记者多次拨打国航客服电话95583和相关负责人座机,也一直没有打通。记者随后致电国航沈阳行李查询处,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此事具体负责领导,尽快给记者一个答复。可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接到相关负责人的电话。

  限额赔偿是民航货运赔偿惯例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表示,事实上,吕先生的遭遇早已不是个例。民航货运丢失物品的赔偿一直以来都是投诉焦点,但因为托运者与航空公司之间签有免责条款,多数消费者难以拿到应有的赔偿。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两部法规均规定,重要文件资料、货币、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均不得进行托运。若行李丢失或遭损坏,将以重量计算赔偿金额。如果丢失在国内航班,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若托运行李前声明价值并交保值附加费,则按声明的价值赔偿,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学峰表示:“不管是丢失还是损毁,都按照统一标准赔付,确实不公平。”由于行李丢失的赔偿成本低,成为航空企业不在乎工作改进的重要原因。章学峰认为,“国内运输规则”和“国际运输规则”均修订于上世纪90年代,之后再未修改,已经非常滞后,应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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