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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安检时间太长 说气话"我包有炸弹"被拘5天



2015-08-13   作者:虞禄洋  来源:华商晨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8月10日,干先生终于熬过了在拘留所里的5天时间,他感叹:“不懂法,在机场安检时说了一句赌气话,给自己人生一个教训。”

  此前,他嫌机场安检时间长,喊了一句“我包里有炸弹”……

  8月5日15时许,准备乘航班出行的干先生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通过安检通道时,对工作人员严格的安检工作不理解,赌气说了句“我包里有炸弹”!

  闻听此言,安检人员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启动了应急预案,关闭了事发安检通道,疏散后面的排队旅客,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机场公安局沈阳桃仙机场分局迅速启动处置程序,派出排爆警力。而正在气头上的干先生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民警与机场安检工作人员对干先生的包进行检查,未发现装有炸弹。

  据了解,干某是搞通讯技术的技师并销售制冷设备,因为赶时间又嫌安检开包检查时间太长,所以发脾气。

  一句赌气话,导致一条安检通道关闭近20分钟,造成了一定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机场公安局沈阳桃仙机场分局予以干先生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案例警示

  1.航班取消 女子踹驾驶舱被拘10日

  2014年10月30日,一架由广州飞往哈尔滨的航班因雾霾两次备降至取消航班,机上两名女乘客不满,先是理论,一人更是飞起一脚踹开驾驶舱门。

  这两位性格火爆的女乘客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均被警方拘留10日。

  2.向空姐要电话被拒喊“劫机”被拘5日

  2013年3月8日,沈阳飞往济南的航班上一名乘客一次次向空姐要联系方式被拒,此时飞机已进入滑行状态准备起飞。这时,这名乘客大喊“劫机”!

  他这一喊,直接导致机长决定返航、清舱,他也必须接受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3.手机用飞行模式拒不关机被拘10日

  8月7日,深圳前往银川的航班上乘务员在飞机滑行准备起飞前发现一位旅客没关手机,上前提醒。但该旅客只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继续使用,乘务员及乘务长多次耐心解释后,该旅客拒不关机,情绪激动并爆粗口,并差点与机上安全员发生冲突。

  此事导致机长报警并将飞机滑回停机位。深圳机场派出所对该旅客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理决定。

  4.欲带29厘米长匕首登机被拘5日

  8月8日晚,旅客黎某在广州白云机场拟乘坐航班前往上海,在安检时,安检工作人员在他的随身行李里查出一把匕首。

  黎某表示,该刀是其游时买的。

  经测量,该匕首长达29厘米。根据相关规定,白云机场公安局对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仨男子霸占高端经济舱座位被拘

  买了经济舱的票,却看中了没人的高等级舱座位。7月2日,3名男子在深圳乘坐南航航班时,擅自坐在高端经济舱座位上。当民警提出要查看登机牌时,3人表示“弄丢了”。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据《广州日报》《半岛都市报》《信息时报》 《新闻晨报》

  ■服务提醒

  桃仙机场安检升级 需提前3小时到

  12日,桃仙机场安检部门表示,为能更沉着地安检,应该早到航站楼,留出足够时间。

  旅客到达候机楼后从办理登机手续、托运行李、通过安检,到指定候机厅要有一个过程,乘客若迟到往往会造成航班延误、旅客漏乘、飞机等人等现象,给机场、航空公司等各个环节造成影响,甚至威胁到飞行安全。

  为此,机场工作人员提示乘客,一般情况下乘机时最好提前90分钟到机场,并在起飞前45分钟办完乘机手续。不过,最近由于沈阳桃仙机场提升了空防安全预警等级,排队过检时间延长,建议出行旅客再早一点到,最好提前三小时到机场。积极配合机场安检人员工作,不要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如何省时顺利安检

  随身行李不超20×40×55(cm)。

  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包括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充电宝不可托运,只能随身携带且符合锂电池运输标准,无标识的充电宝不可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每名旅客可携带两个;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在安检通道,电脑、相机等大型电子设备通过X光机前应提前取出,过检时要拿出来单独检查。

  钥匙链、雨伞、指甲刀等随身实用小件,单独放置一个小包,通过安检可以加快速度。

  安检员:如果每名旅客能提前将上述物品取出,那么平均每名旅客过检时间能节约5秒!(据人民、沈阳桃仙机场官方微博)

  ■相关规定

  任性乘机11种行为从严打击

  新华社电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近日发布,对于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民航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

  通告强调,禁止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行为。

  民航局公安局特别提醒,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月底8月初,民航公安机关已查处15起旅客“任性”打开应急舱门、携带火种乘机、携带危险品乘机、航站楼打架滋事、机上吸烟、飞行中使用手机等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至3000元、拘留5天到12天等处罚。

  威胁攻击机组人员、吸烟等行为绝对禁止

  1.在机场内,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

  2.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

  3.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

  4.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界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5.在航空器内,冲闯航空器驾驶舱;

  6.对机组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

  7.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等航空设施设备或强行打开应急舱门;

  8.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

  9.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电子设备;

  10.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11.吸烟(含电子香烟)、使用火种。

  三类扰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营秩序行为明确禁止

  1.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登机;

  2.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购票、登机;

  3.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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