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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乘飞机 西安一天内两乘客被拘



2015-08-16   作者:赵珍  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身份证不能乱用。昨日,记者从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获悉,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在一天内发现两起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的案件,两名旅客均被处5日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广大旅客,冒用、出租、出借身份证同属违法行为。

  11日10时许,旅客杨某使用的身份证与本人长相有差异,值班民警认真核查后,认定杨某确系冒用他人身份证。原来,杨某因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借用其妹妹的身份证,想凭借二人外貌相似蒙混过关,但还是被机场工作人员查出。

  无独有偶,同一天,旅客钱某因身份证丢失,借用朋友潘某的身份证乘机。钱某刚一进机场安检,就被工作人员怀疑,在机场民警的认真核查下,钱某承认自己确实是冒用他人身份证。

  最终,杨某和钱某不但没法乘坐飞机,还将面临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冒用、出租、出借身份证同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200~1000元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并对伪造、变造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对于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机场治安民警提醒广大旅客,机场各航站楼均设有公安值班室,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或遗忘,可在乘机当天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至航站楼公安值班室,在民警核实身份后,可免费办理临时乘机证明,以确保顺利登机。“请旅客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乘机,以免触犯法律。”民警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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