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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处理一起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案件



2015-08-20   作者:郭泳璇 杨晓刚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5年8月18日早上9时40分,候机楼派出所接到机场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报警:有一名女性旅客使用的身份证和本人不符,接警后民警将该旅客带回警务室进行审查。经查,该旅客因没有身份证,所以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买票乘机,在经过安检时被查出。旅客张某承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民警审查核实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旅客张某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当日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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