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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零容忍” 恶作剧需警惕



2015-08-20   作者:杨立 梁力文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随着近几年我国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乘坐飞机的方式出行,航空安全也开始日益严峻。机上纵火、机上滋事、谎报险情等各类威胁航空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2015年8月16日的下午,在家无所事事的小铭正在互联网“百度贴吧”论坛中无意看到有网友正在讨论如何向航空公司投诉服务质量问题的帖子,这个讨论的话题使前几天刚从外地乘坐飞机回广西的小铭顿时起了兴致,论坛中的网友也陆续发出各个航空公司的客服电话,其中就包括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南宁售票处的客服电话,小铭心想,这种客服电话估计也就跟“10086”差不多吧,打过去怎么说都不会产生后果的。随即,一时兴起的小铭拿起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南航售票处的电话,并对客服人员谎称:“我在飞机上放了一个炸弹。”,随后立即挂断电话。

  接听到威胁电话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南宁分公司已启动紧急预案程序并向机场公安部门报了警。经过公安部门大量的情报研判工作,终于锁定发出威胁信息的源头,南宁机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小铭所在地对其进行抓捕。当天下午5点,小铭被其父亲送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目前,小铭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8岁的小铭(化名)是广西某县2015年高三毕业生,已经顺利获得了某高校的录取,本来应是展开自己人生崭新画册的开始,却因为自己的一句玩笑话,让自己身陷囹圄,面临法律的制裁。

  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玩笑话,但是对于法律来讲,小铭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对于从事民航事业的人来说,安全是天大的事,对于任何威胁到航空安全的行为,都会以“零容忍”来严厉对待。

  小铭的教训告诉我们:一是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我们要重视法律,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自身的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二是维护航空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凝聚,天空是大家的,航空的安全也是需要我们身边每一个人用真心去对待、用行动去支持、用双手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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