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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安检人员火眼金睛 违禁物品无处可藏



2013-08-22   作者:高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3年8月22日消息:8月14日,南航新疆分公司货运部安检人员在检查发往阿克苏的货物时,发现里面藏匿2把手电式自卫电击器。

  据悉,8月14日23点左右,南航新疆货运安检工作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箱货物呈现类似手电的图像,由于货主填写的安检申报货物品名为干果,与X光机所显示图像不吻合,于是安检人员便询问货主所托运的是什么物品,货主称是强光手电筒,为进一步进行检查,安检人员征得货主同意后,与货主一同开包检查,发现里面的物品居然是违禁物品——手电式自卫电击器。鉴于此种情况,安检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严格检查,未再发现其他违禁物品。同时,根据违禁物品处理方法,安检人员将这一情况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并将此货物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电击器属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如查出在托运过程中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的,将立即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此安检人员提醒广大货主,在发运货物的过程中,可先了解货物托运规定,不要在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或存有侥幸心理,给自己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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