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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场一月内查处旅客藏匿携带火种乘坐飞机案件87起



2015-09-13   作者:李珂 沈蕙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9月11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通报,从8月中旬起至今一个月内,南京机场公安就查处旅客藏匿携带火种乘机案件87起,拘留1人次,罚款87人次。

  9月5日,违法行为人朱某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安全检查现场办理“MU2719”航班去丽江的登机验证手续时,将打火机用面纸包着抓在手中,企图将打火机带入隔离区。根据安保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以携带禁运物品,对某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中旬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下发后,南京机场加大了对旅客藏匿携带禁运物品的处罚和教育力度。通过乘机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对违规行为的持续曝光,旅客藏匿携带火种乘机案件量有所减少。但仍有不少烟民为图方便,将打火机、火柴、电子点烟器等藏匿于腰部、鞋底、手提包、口袋或杂物盒内,企图逃避检查。

  机场警方提醒:旅客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要严格遵守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违规旅客,公安机关将按照民航局通告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置。根据《民用航空安保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乘坐民用航空器随身携带或者交运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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