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航机长骗财色 获刑12年(图)
吴某在法庭上法院供图
法制晚报讯 (记者王子薇)无业男子吴某前科累累,在刑满释放后又冒充国航机长,以安排空乘工作为名,骗8名受害人近70万元,还与一名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今天上午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
指控
男子冒充国航机长骗财骗色
吴某今年33岁,大专文化,辽宁人,无业。检方起诉书显示,吴某前科累累,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被多次判刑,2013年2月刑满释放后,吴某不思悔改,再次开始招摇撞骗。
据检方指控,吴某于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间,冒充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长,以安排空乘工作为名,先后骗得8名被害人近70万元。而女被害人小娟(化名)甚至与吴某建立了恋爱关系,被吴某以多种名义骗取30.5万元。
吴某被查获时,赃款均已被挥霍。
检方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否认部分指控称案款是借款
庭审中,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吴某表示有部分异议。
吴某承认自己不是国航工作人员,也没有在国航工作过。“自我介绍时出示的机场工作证件等都是假证,在见面时穿着国航机场的衣服,是为了让他们相信我。”
吴某表示他以假冒国航工作人员的身份认识了国航金凤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吕某堂,给人介绍工作都是通过吕某堂。吴某辩称,“我一直靠给别人办工作生活,也有办成的,都是吕某堂暗中操作。”吕某还称,曾给过吕某堂5万块钱,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吕某堂予以否认,称金凤凰公司无权直接招收空乘。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吕某堂的说法。
吴某称,“指控其骗赵某的8.9万元是借款,带百分之三利息的,我每个月都在还他的钱,欠条上的身份证号等都是我的真实信息。”
庭审最后,吴某表示认罪。
前女友:他穿飞行服接我上下班
在供述与前女友小娟的关系时,吴某辩称:“我告诉她我是国航的机长兼民航总局的检查员,我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她接的我,一开始就知道我什么身份,指控的钱也都是借款。”
小娟表示,她通过同事的介绍认识了吴某,吴某自称是国航747的机长兼检查员。“他曾把登机证、飞行服、拉杆箱放在我的住处,还经常穿着飞行服送我上班。”对于这个飞行员男友,小娟曾经深信不疑。“2014年,我查到他根本不在民航系统工作,就让他还钱,他一直未还。”小娟说。
受害人:他称帮我当空乘
据受害人小希证言,她2013年10月通过朋友菁菁认识了吴某,“菁菁是空乘,她说吴某是机长,有能力帮人进国航当空乘。”对此,小希抱有很大希望,吴某说需要13万元办事费,小希汇款13万元给了吴某。
随后,她去北京面试,但没通过。“吴某让我等下一批,我没同意,就要求他退钱。2014年1月份,吴某退了10万元,他说剩下的3万元以后再给我,后来我就联系不上他了。”小希说。而作为介绍人的菁菁则表示,她知道吴某国航机长兼民航总局检查员的身份也是听吴某自称的。
判决
累犯从重惩处被判12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其行为性质及数额的辩解,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鉴于吴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此,吴某当庭表示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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