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背带似“手铐” 旅客安检受阻(图)
逼真的手铐包
2015年10月4日下午16时30分检查员接到通知值机岛E岛7号通道行李有一副“手铐”需要开检。征得旅客同意后,在旅客的配合下小陈检查发现,原来这个所谓的手铐是旅客包包上的装饰品,其逼真程度已经与真的手铐无二了。检查员无法定夺于是请值班领导前来处理,经过询问才知道这个包包是旅客在日本留学时买的,当时觉得包包很特别很有特色,还可以用来作为锁自行车,于是不顾高价买了下来。因其与真的手铐相似度太大,且功能相近,安检员只好按照规定交由机场公安机关裁定处理。
根据民航局规定对查出携带军、警械具的处理:
(一)军人、政法人员因执行公务携带手铐、警绳的,可办理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二)非军人、政法人员携带军、警械具的,交机场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三)军人、政法人员隐匿携带军、警械具的,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最终将该名旅客过于逼真的装饰,不符合普通旅客乘机携带或交运物品,被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
厦门机场在这里提醒广大旅客:乘机时不要图个性,图特别携带违禁品及防制品,包括装饰用的仿制品。如:子弹挂件、弹壳风铃、蛋壳大炮工艺品、腰带刀及腰带头式打火机、梳子刀、拳刺、拳刺手环、手表式打火机及点烟器、带刀具或尖锐利器的鞋子......以免影响登机,耽误行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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