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员窃取乘客托运财物 总价值为28多万
一名航空公司航空货运员李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从行李车上窃取乘客贵重物品,涉案总价值为28万多元。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经审讯,据29岁的李某交代,他受聘担任某邮政航空公司的货运员,其工作内容包括邮件、货物收运,监装监卸以及航班保障协调等。
在2014年6月至8月期间,李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在福州长乐机场停机坪监督搬运工装卸航班邮件时,多次从行李车上窃取乘客的贵重财物,并将所窃得财物全部销赃获利。
据李某介绍,其窃取的财物包括价值2.7万多元的香烟、3.6万多元的燕窝,价值3.3万多元的长命锁银饰、2.5万多元的手表,以及洪先生价值16.3万多元的纪念币,总价值28万多元。
发现投邮的包裹不见后,洪先生立即让邮政公司查找包裹去向。经调查,邮政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在8月29日包裹运输当日,李某在机场货运站组板装箱区的举止异常。
案发后,机场公安机关追回除了一盒燕窝之外的全部财物,并返还给被盗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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