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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滑翔伞耍酷宣传 民航空管站:"非法飞行"



2015-10-28   作者:  来源:湛江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7日约8时30分,赤坎康宁路湛江影剧院附近上空,4架动力滑翔伞在低空飞行。(记者郎树臣/摄)

  27日约8时30分,记者经赤坎康宁路时发现有4架动力滑翔伞在康宁路上空快速低空飞行,高度均在50米—100米之间,时而在街道上空飞行,时而飞到居民区上空盘旋,上面写有“XX美食购物节”的字样。很多在该路段行驶的车辆都放慢了速度来观看这些闯入城市上空的不速之客。据悉,这些动力滑翔伞是在为一个美食购物展览会作商业宣传。

  记者随后向民航湛江空管站了解到,昨日(27日)湛江民航空管站并没有接到任何民用航空器的飞行申报计划,出现在康宁路上空的动力滑翔伞属于非法飞行。民航湛江空管站已经接到了市民的投诉,已着手介入调查。

  民航湛江空管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等都属于飞行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运行超轻型飞行器,必须先向空域管理单位申报,经批准后才能飞行;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镇、居民区的人口稠密区、露天人群集会场所等管制空域上空运行。但动力伞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难以监管,严重危害空中安全。如有发现此类行为或举报,他们将协同公安部门对未经批准的飞行器操作人员进行调查,如果飞行器酿出安全事故,将追究飞行器操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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