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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公安分局严肃处理一起扰乱机场公共秩序案件



2015-11-19   作者:韩璐 邵玉欣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5年11月6日,北京迎来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南苑机场不少航班却因近期天气情况出现延误,几名旅客在航班延误索赔未果后在机场到达大厅控制区内行李提取大厅玻璃门处,以堵门方式阻拦人员进出控制区,不听劝阻,严重扰乱机场公共秩序,南苑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根据违法情节,分别对当事的嫌疑人做出治安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当日17时25分左右,我所接到报警,有旅客在出港口打架。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初步了解后,民警决定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于一(女)、于二(女)、于三(男)、陈某某及丁某某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传唤过程中于一、于二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被民警强制带回。

  经调查,该部分旅客于15时30分从满洲里抵达南苑机场,因航班延误时间较长,十几名旅客拒不下机,希望和航空公司协商赔偿,民警上机协调旅客下机与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并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时不理性的维权行为不仅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后双方于到达大厅控制区内协商。17时许,因协商未果,五名违法嫌疑人带领其他旅客在控制区内行李提取大厅玻璃门处,关闭玻璃门,并用行李及手推车堵住门口,并阻拦出港旅客,过程中于一与其他旅客发生言语冲突,并殴打该旅客,几人的行为严重扰乱机场的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11月6日18时至7日10时,民警连夜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及查看视听资料等多种方式调取证据,使五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于一处以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对于二、于三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对陈某某和丁某某做出当场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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