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警方处罚一名携带皮带刀过检人员
12月2日,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查获一名欲携带“皮带刀”过检人员,机场警方给予行政罚款1500元。
当日旅客过检早高峰期间,国内安检现场的安检员发现,一名青年男性旅客腰部藏有异物,经检查发现为一把非常隐蔽的皮带制刀具,安检员立即将该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民警依法传唤该人到派出所调查,该人孔某,为在校学生,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之规定,机场警方给予孔某行政罚款1500元并处没收刀具的处罚。
据悉,民航局下发切实加强民航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后,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严格依法处置安检移交类警情,依法严查危害民航运输安全和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包括藏匿或携带打火机火柴、使用伪造或冒用居民身份证、藏匿携带管制刀具、在托运行李中放易燃物品等,这些违法行为人都会被中止行程并接受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受到5000元以下罚款、20日以下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民警提示广大乘机旅客,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乘机,在办理值机、安检时,不要随身携带或托运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弹药、仿真枪、超量或标识不清的充电宝等物品,以免影响正常出行。对于上述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民航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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