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乘客因携带电枪在香港机场被捕
据英国《每日邮报》1月18日报道,在香港国际机场,两名男性乘客因行李中携带电枪,被机场警方逮捕,并可能因此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两人所要搭乘的航班并不相同。
据香港当地媒体报道,其中一名是自西印度洋群岛的Malcolm Keithlann Surgions,今年33岁,检察人员在其托运的行李中发现一支长7英寸(约0.18米)的电枪。经荃湾法院判决,该男子最终认罪无证持枪支弹药,并被处以800港元(约合人民币673元)罚款。另一名是来自印度的29岁商人,他表示这支电枪是供自己个人使用的。两起事件均发生在周日。
电枪在一定距离内会给予被攻击对象电击攻击,有无子弹均可。电枪在香港境内是禁止的,政府将其视为武器,私自携带者最高可处以1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8.5万元)的罚款及有期徒刑14年。
泰国媒体Coconuts Bangkok报道:“香港外交部明令禁止旅客乘飞机或乘船进入香港领域时携带电枪。当然放置货舱中偷运也是不允许的。”
除香港外,英国政府明令禁止的喷雾剂及电机设备中就包括电枪。但在美国携带电枪是允许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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