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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机场截获长80cm鳄鱼标本 系游客从泰国购买



2016-02-27   作者:陈琳 刘德昊  来源:华商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西安咸阳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日前在对泰国曼谷直飞西安的BK2726航班旅客行李进行查验时,发现一旅客携带的长方形纸箱中有一件完整的鳄鱼标本,长约80厘米,重约0.5千克。经了解,该旅客在泰国选购箱包时作为工艺品购买了此标本。检验检疫人员对该旅客及导游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动物标本予以扣留。这是咸阳机场开通国际航班以来首次从旅客携带物中截获违规进境鳄鱼标本。

  质检总局和农业部2012年发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动物标本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因为旅客从境外带回的动物标本没有办理任何检疫审批手续,检疫风险难以评估,可能存在一定的疫情传播风险,给我国的生态、农业等领域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众,在携带、邮寄物品入境时,请您提前了解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以免影响通关或者造成经济损失。

  【多知道点】哪些物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根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有3大类16个条目:动物及制品包括活动物(犬、猫除外)、生或熟肉类、鲜奶和奶酪等制品、蛋及蛋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油脂皮张毛类骨角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肥料7大类;植物及制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有机栽培介质4大类;另外,菌种、器官组织、动植物尸体和标本、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其他检疫物也禁止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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