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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变身抗寒“自热衣服” 乘机有隐患



2016-03-06   作者:李雪丽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春节临近尾声,福建外出务工、做生意的旅客也是越来越多,旅客携带新式违禁品种类也是越来越多。据厦门机场安检人员介绍,自今年春运以来他们在旅客托运行李中查获了不少充电宝,其中不乏新奇有趣的多功能异形充电宝,充电宝做成的腰带、暖手器、电筒、玩具枪、手机等。2016年2月28日上午11点,机场安检人员在检查厦门到沈阳航班托运行李时,发现一个行李里面有充电宝,于是请旅客王先生打开包检查,王先生从包中掏出一件衣服,递给安检员,安检员拿着衣服感到好奇,经旅客告知该衣服是充电宝式的“自热衣服”,朋友送的新年礼物带到北方防寒的。安检员仔细检查衣服内确实是充电宝,衣服内有一个USB插口,上面标注着充电宝的容量。因充电宝不能托运,安检人员让王先生将充电宝随身携带。厦门机场安检部门也提醒乘机旅客,请勿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充电宝,以免给自己的行程带来影响。

  安检提示:携带充电宝乘机小知识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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