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机场一乘客冒用他人证件登机被处罚
3月12日,恩施机场公安分局查获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飞机的旅客,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日下午4时许,恩施机场旅检2号通道按例执行安检任务时,一名女性旅客手持恩施至上海的登机牌来到通道口进行安检。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安检人员发现其本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有偏差,遂向该旅客询问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出生年月等其他信息。出人意料的是,该旅客对答如流。于是,安检人员再次查看其证件照,并仔细与旅客本人进行对比,结果发现证件照的眉间有一颗很明显的痣,本人却没有。
面对安检人员的质疑,旅客解释说,这一差别的原因是她去年把痣去掉了。可安检人员发现,旅客说这句话时明显神色紧张,遂立即向值班领导通报并将该旅客移交机场公安。
经公安人员询问,旅客才如实反映,原来,她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因身份证丢失,故借用室友的身份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场公安分局取消其乘机资格,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恩施机场提醒广大旅客:冒用、租用、出借身份证同属违法行为,如果身份证不慎丢失或遗忘,可在乘机时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至航站楼公安值班室办理临时乘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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