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安全 >> 正文

厦门机场:“缩头乌龟”乘机 机场安检说“NO”



2016-03-23   作者:苟春蕾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乌龟显原型

  3月22日,乘坐MF8431前往成都的旅客朱某,在过安检时,开机员发现旅客包中有很可疑的一大块物品不能确认,其让开包员打开检查,打开后发现是一只活的乌龟,告知规定后,旅客选择让送行人带回。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 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其其它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接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2、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3、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 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