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安全 >> 正文

厦门机场:万次火柴也是火种 登机不能带



2016-03-27   作者:李正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QQ图片20160327095012.png
        3月26日下午13点55分,厦门机场T3航站楼国内安检头等舱通道的安检员们正在对MF8376航班的各位头等舱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搜身员白青按例询问旅客是否有携带打火机火柴,旅客郁先生回答说“背包里有火柴”。于是白青立即通知开机员张晨曦着重开检郁先生的背包,在他寻找火柴的时候,忽然发现还背包右上角有五六根黑色短线,并且左右分布着几个淡橙色方框,开机员的经验告诉张晨曦这图像符合万次火柴的特征。于是他立即通知开包员苏婷婷控制住了该包,在经得包主人郁先生的同意后在包里找到了这六个万次火柴。开包员告诉郁先生万次火柴也是属于火柴的一种,在火种所属范围内,因此不能作为旅客随身或托运行李带上飞机。郁先生回答“这是鼓浪屿上买的纪念品,还以为它跟火柴不一样可以带呢”。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郁先生十分配合将万次火柴办理了快递。

  厦门安检温馨提示您: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严禁带上飞机,也严禁托运。根据2015年8月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以及《法律责任告知书》要求,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运输打火机火柴。如您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请您取出并自行处置。否则,您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责编:xwxw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