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场:谎称有枪要劫机 一旅客被拘留十日
3月28日,因谎称其同行的朋友身上有枪,要劫机,旅客于先生被移交机场公安部门处理,并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日21时23分,民航黑龙江机场公安局接到哈尔滨机场运指中心报警称:由海参崴飞哈尔滨的上有一名旅客称另一名旅客身上有枪,要劫机。接到报警后,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航班停靠地点。航班降落后,民警将当事人于某与其朋友范某某带回接受调查。
经调查,于某与范某某是朋友关系,一起到俄罗斯跟团旅游。飞机起飞后,于某对机组说:“范某某的包里有枪,他要劫机。”机组工作人员对于某说:“先生您确认他的包里有枪要劫机吗?”于某说:“确认”。当机组再一次与于某确认范某某是否有枪这一事实的时候,于某又不承认之前其称邻座朋友范某某包内有枪要劫机的事实,自称只是想与空姐开玩笑。航班的机组与地面取得联系,报了警。公安民警调查,并对范某某与于某的人身和行李也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枪和其他禁运物品。于某的行为构成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民航黑龙江机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对于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于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机时千万不要胡乱开玩笑,更不要随意说出“有枪”“劫机”“炸弹”“爆炸’等敏感词语。这样的语言属非法干扰安检秩序及扰乱民航安全行为。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规定,轻者将取消航班乘机资格,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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