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安全 >> 正文

厦门机场安检:万次火柴也属火柴 不能与飞机同行



2016-04-08   作者:董华文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4月8日下午15点30分,厦门机场T3航站楼国际安检头等舱通道的安检员们正在对KA0615航班的各位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搜身员小李按例询问旅客是否有携带打火机火柴,旅客钱先生回答说“背包里有火柴”。于是小李立即通知开机员小刘着重开检郁先生的背包,在他寻找火柴的时候,忽然发现还背包右上角有两盒物品里面全都是一条一条黑色短线,并且有点淡橙色方框,开机员的经验告诉小刘这图像符合万次火柴的特征。于是他立即通知开包员控制住了该包,在经得包主人钱先生的同意后在包里找到了这两盒万次火柴。开包员告诉钱先生万次火柴也是属于火柴的一种,在火种所属范围内,因此不能作为旅客随身或托运行李带上飞机。钱先生回答“这是鼓浪屿上买的纪念品,还以为它跟火柴不一样可以带呢”。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郁先生十分配合将万次火柴给了开包员。

  厦门安检温馨提示您: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严禁带上飞机,也严禁托运。根据2015年8月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以及《法律责任告知书》要求,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运输打火机火柴。如您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请您取出并自行处置。否则,您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