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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安检:子弹绝对不能飞



2016-04-15   作者:王剑平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2016年4月11日,厦门机场安检开机员在乘坐MF851从厦门出发,前往新加坡的旅客郑某的随身携带的行李的图像中发现了一些可疑的东西,随之让开包员打开检查确认,开包员在征得旅客同意后打开背包,发现是一些长得很像子弹的东西,经询问才得知,旅客是过来厦门旅游的,在景点看到这个很好看,就卖了一些当纪念品,想带回去给送给亲戚朋友,没想到竟然是违禁物品。在安检员耐心的解释后,旅客自动放弃,并表示歉意。

  民航总局规定的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包括:各类枪支(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包括子弹壳和子弹壳做成的工艺品);爆炸物品类,包括各类炸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氧气、汽油、煤油、柴油、酒精及各类氧化剂等),毒害品(剧毒农药等物品),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等);放射性物品等;其他危害飞行安全和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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