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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空有其外表 “一百万”充电宝难过安检



2016-04-20   作者:谢倩倩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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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小吴在对厦门飞到泰国曼谷的航班旅客随身行李进行X光机图像检查时,发现一个行李箱内有锂电池的充电宝。待旅客检查完来认领行李之后,开包员小李请旅客打开包检查充电宝,旅客从包中掏出一个土豪金色的充电宝,递给小李,小李拿起这个充电宝确认标识,仔细观察,发现这个充电宝的容量标识竟然是100000毫安时,小李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 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这个充电宝确实是100000毫安时,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民航局乘机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自用锂电池在100瓦时以下才可以携带,用锂电池的换算公式换算下来最多也就20000多毫安时,在我们对日常的充电宝检查工作中最常见的充电宝如:小米,羽博,索尼等等,最大的容量也不过20000毫安时,而眼前这个土豪金却已经严重超量。

  然后就告诉旅客为什么这个充电宝不能随身携带,旅客听后就说:“这是他在网上购买的,他也不知道什么好不好,只看着比较便宜就买了”,然后告知旅客这种虚假充电宝是非常危险的,随后在我们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这位旅客选择了放弃携带。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乘机旅客朋友:一、因为锂电池的性质活跃,使用不当便会发生自然等不安全事故,首先在购买充电宝时,要选择一些正规有安全保障的途径或厂家产品,切勿贪图便宜而购买一些虚假伪劣充电宝。以免给你的自身安全带来威胁。

  二、请勿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充电宝,以免耽误自己的行程。携带充电宝乘机小知识、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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