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止咳药水"变"茶油 检查试喝显原形
2016年6月2日,厦门机场依旧人来人往,通道上的检查井然有序。突然开机员在一名前往重庆的旅客的包里发现了一瓶液体。按照规定开包员进行开包检查,一看原来是一瓶止咳糖浆。旅客说小朋友最近有点咳嗽所以带了点药。开包员见状便说:那让小朋友或者大人试喝一下。旅客一听面露难色,见附近人多就有想走的样子。开包员一见这样子立即叫回她们并打开咳嗽药,结果扑面而来的一股油味,经询问该旅客才知道里面装的是茶油,给小孩摸身体用。开包员立即移交至现场带班处理。带班班长向其解释液态物品相关规定,并告知旅客茶油虽然不能随身携带。即便茶油也具有护肤及“药用”功效”,且在100ML容器内,也可“理解”为化妆品,但旅客故意隐瞒,试图蒙混过关的做法实在不妥。 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非处方类的OTC药品)也是禁止随身携带的,更不要以油充药,土方虽好,这样携带要不得,万一喝错了呢?建议旅客在出行前检查行李,将不能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超量化妆品等托运为好。
厦门安检再次提醒广大旅客关于乘机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
1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 100 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5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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