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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液体携带规定知多少?



2016-06-20   作者:陈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20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带三位老人在厦门机场贵宾室过安检,老人们随身携带物品比较多,行李在过X光机时,安检开机员相继在几个包中发现有十多瓶玻璃瓶装液体,两瓶喷雾状液体,于是通知开包员实施开包检查,由于老人年纪都较大,听力较弱,开包员非常耐心的跟他们开包确认,结果打开确认都为药品,其中两瓶喷雾是云南白药喷雾剂和一瓶花露水,但根据民航局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药品必须出示医院或者医生的证明,经检查确认无疑,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人仅限带两个(不分种类)。虽然老人的药品容器容积刚好100毫升,但数量居多,而且云南白药喷雾剂和花露水属于易燃液体,禁止随身携带。经安检开包员解释过后,中年男子把多余的药品让前来送行的亲友带回。

  每天在贵宾室安检现场的废弃箱内,都会收到许多被旅客自弃的液体包括沐浴露、洗发露,发胶等。厦门机场贵宾室为旅客提供的休息室厅房在隔离区外,登机时间才会通知旅客过安检,虽然贵宾室地勤工作人员有一再提醒旅客只能携带100毫升以内的化妆品,但还是有居多的旅客对液体方面的规定很模糊,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他们被查到有不能携带的液体时,他们经常会询问:“不是100ml以下的液体就可以带吗?”“这瓶沐浴露只剩一点点了,没有100ml,不能带吗?”或者“云南白药喷雾是药啊,为什么不能带?”,“牙膏又不是液体,大不了我挤掉一些,就可以带了吧?”等这些问题。

  厦门安检在这里提醒各位乘机旅客,民航局规定:(1)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液体包括: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不可随身携带,可以办理托运。(2)旅客可随身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但化妆品不包括洗发液、沐浴露、护发素类以及如脱毛膏、健美霜等。而且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关于严禁旅客携带违禁物品的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乘坐民航班机。所以像诸如花露水,云南白药喷雾剂和一些带易燃标志发胶都是不能随身携带的。而且液体100ml以下是要求瓶体的容器容积,不在于瓶内的液体有多少,所以就算200ml的液体用了一半也是不能随身携带的。为方便您们乘机出行请提前把这些液体分类,该托运的请办理托运,随身带的化妆品不要超过100ml,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浪费!

  元翔(厦门)空港 陈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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